成文日期: 2022-11-16 承办单位: 福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机构: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1-16
会议编号: 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编号: 2

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号关于增设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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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燕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目前共有135个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居民约14万户,电动车保有量约5.5万辆,难以满足居民的电动车充电需求。

为解决该问题,我区把增设电动车充电设施工作列为近几年的重点工作,对有物业的小区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内公共收益、维修资金或第三方投资等方式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对无物业的小区利用老旧小区改造机会增设电动车充电设施。目前,我区已在符合安装条件的131个小区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515处,充电点位约8300个,缓解了居民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

下步,我局将积极推动电动车充电设施安装工作,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牵头,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电动车棚和充电桩的安装位置,最大化满足业主停放需求,消除安全隐患。2022年,计划在有物业服务企业小区新建30处集中充电停放点,充电点位375个;在老旧小区新建16处集中充电停放点,充电点位160个。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烟台市福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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