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意见

日期:2021-07-28 16:35    来源: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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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25)和《烟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8)有关要求,现依据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烟乡振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编制《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意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原则要求

(一)坚持统筹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首要位置,兼顾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做好衔接工作的资金保障。

(二)坚持突出重点。衔接资金向工作任务较重区域倾斜,同时兼顾其他区域。资金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大产业项目帮扶力度,进一步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强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保障能力。在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资金需求基础上,合理安排资金支持部分乡镇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三)坚持依规使用。各镇街要按照《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25)、《烟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8)和《福山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财农202110有关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精准安排使用资金,同时严格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资金来源

(一)省级衔接资金

2021年省分配我衔接资金276.9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7万元该部分资金按要求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特惠保险补助资金31万元雨露计划补助资金3.9万元2020年底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信息系统中共有13人符合补助条件,该部分资金按此人数进行分配绩效评价奖励资金75万元该部分资金按要求用于产业发展项目

(二)市级衔接资金

2021年市分配我区衔接资金145万元,其中,54万元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特惠保险补助资金47.05万元;公益岗位误工补贴43.95万元。

(三)区级衔接资金

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衔接资金170万元,其中,特惠保险补助资金20.5288万元;雨露计划补助资金0.15万元;孝善养老和走访慰问补助资金89.85万元;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4.92万元;小额信贷贴息资金0.5万元;庭院清洁行动和公益性基础设施补助资金54.0512万元。

三、分配方案

1.特色产业发展。安排衔接资金29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42万元,市级资金54万元。根据脱贫户分布和各镇实际,分别给予门楼镇65万元、高疃镇46万元、回里镇60万元、张格庄镇30万元、臧家庄镇95万元,支持各镇以镇为主体建设产业项目,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帮助脱贫户持续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特惠保险。安排衔接资金98.578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1万元,市级资金47.05万元,区级资金20.5288万元,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特惠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购买“特惠保,更好地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有效缓解因病因灾致贫返贫,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3.“雨露计划”补助。安排衔接资金4.0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9万元,区级资金0.15万元。按照《关于做好雨露计划2020年秋季学期补助发放和2021年春季学期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过渡期内继续向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困难群众发放雨露计划补助。

4.公益专岗误工补贴。安排衔接资金43.95万元,其中,市级资金43.95万元,为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提供非营利性公共管理或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根据岗位特点发放误工补贴。

5.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安排衔接资金4.92万元,其中,区级资金4.92万元。按每户300元标准,为非低保和特困供养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

6.小额信贷贴息。安排衔接资金0.5万元,其中,区级资金0.5万元,用于开展小额信贷有关工作,发挥金融支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7.其他使用方向。安排衔接资金143.9012万元,由各镇街负责,统筹用于孝善养老奖补、庭院清洁行动、公益性基础设施、走访慰问等。

四、监督管理

一是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镇街要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深入推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并按要求及时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二是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镇街在安排具体项目和资金时要突出重点,兼顾脱贫群体和其他农村人口、重点村和其他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要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要抓紧完善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充实项目储备,加强评估和论证,不断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库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是要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镇街要加强对所实施项目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公示情况和村两级公告公示情况的落实做好资金及项目公告公示工作提高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是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各镇街要严格按照“394386”项目管理模式,紧卡项目入库、立项审批、组织实施、验收等步骤环节的时间节点和要求,确保项目及时、高质量完工。同时,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单独建立资金账目严格按要求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补助资金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乡村振兴局联系人:曲雯冰  联系电话:6356906

区财政局联系人:李海滨  联系电话:6356522

 

附件: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明细表

 

乡村振兴局         区财政局

 

                           2021728


附件

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元

街区

省级衔接资金

市级衔接资金

区级资金

合计

特色产业发展

特惠保

雨露计划

特色产业发展

公益

专岗

特惠保

冬季取暖补贴

特惠保

雨露

计划

小额贷贴息

孝善养老和走访慰问补助

庭院清洁行动和公益性基础设施补助

清洋街道





0.4






0.31


0.71

福新街道





0.4


0.57




4.04


5.01

东厅街道











0.06


0.06

门楼镇

54



11

0.54


0.03




15.2


80.77

高疃镇

35



11

8.8


0.54




12.66


68

回里镇

49



11

12.6


0.57




13.78


86.95

张格庄镇

20



10

4.2


0.33




8.38

20

62.91

臧家庄镇

84



11

17.01


2.88




35.42

34.0512

184.3612

乡村振兴局


31

3.9



47.05


20.5288

0.15

0.5



103.1288

合计

242

31

3.9

54

43.95

47.05

4.92

20.5288

0.15


89.85

54.0512

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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