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2021-07-02 承办单位: 公安局福山分局
发布机构: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7-02
会议编号: 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编号: 第105025号

对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05025号:“关于拓宽道路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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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正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道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奇泉路作为福山区重要的环城通道,是福山区目前唯一允许中、重型货车通行的南北交通要道,该路段为双向四车道,早晚高峰及节假日车流量大。关于该道路拓宽问题,不属公安分局职责范围,交警部门已将该建议提报区政府落实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围绕是否安装信号灯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交警部门在实施信号灯设置工作中,坚持因地制宜、依法依规,并综合考虑以下内容:

在考虑降低和缓解事故率的措施时,一般情况可以考虑设置交通信号灯,但还要考虑是否有其他更优措施。即使安装交通信号灯能减少一定事故,但交通信号灯不能解决交叉口所有的事故问题。为获得对设置信号灯的判定条件更精确的评估,应对交通流间隔时间进行分析。主道交通流间隔的可利用性,直接影响交通控制(对支道)特征和决定有无设置信号灯的必要性。如果主道上交通流存在的间隔能够适应与其相交道路的车辆和行人通过交叉口,并且没有冲突而仅有一点点交通延误,这时不需要设置信号灯。

目前,对奇泉路沿线增设信号灯的问题,区交警部门已向区政府和市交警支队提交请示,正在等待审批。


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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