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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1004264003A/2021-01746 成文日期: 2021-05-27
发布机构: 福山区交通运输局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政策解读】《福山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1-05-27      来源: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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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依据

国家和省、市三级分别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深化农村公共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福山区实际,我局起草拟定《福山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是服务“三农”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为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加快建立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动福山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我局拟定了《福山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现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征求意见情况

农村公路是服务“三农”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为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加快建立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动福山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我局拟定了《福山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现已完成各相关部门和镇街的意见征集。

《方案》主体内容

《方案》共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其中,“工作目标”部分明确了到2022年全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的硬性指标;“主要任务”部分对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镇街;“保障措施”部分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评估、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确保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落到实处。下面,简要汇报《方案》中的主要任务。

1.健全管理养护体制。区政府履行农村公路管护主体责任,制定相关部门、各镇街农村公路管护职责任务清单和职责边界清单,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各镇街负责辖区内乡村道管护工作,指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护工作。

2.强化资金保障。每年将区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省级农村公路奖补资金、市级养护专项资金和区级养护资金等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省、市、区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2000 元、乡道6000 元、村道3000 元”标准执行,并建立与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

3.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构建以区政府负责同志为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设立县、乡、村道路长。实行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制。各级路长具体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和涉及问题的协调治理工作。

4.建立管护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护工作机制;二是排查整治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和桥梁,加强路域环境治理;三是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建立区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联系单位:福山区交通运输局 张海涛

联系电话:0535-636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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