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1年2月24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烟政发〔2021〕1号),将39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要求各区市对照梳理,形成应依法实施和承接事项清单,做好衔接落实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必要性及相关依据
《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烟政发〔2021〕1号),为做好调整事项的落实工作,起草了该文件。
三、起草过程
市级调整事项文件印发后,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照梳理;区政府办公室梳理汇总后,形成《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要求征求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12个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会签结束后按程序由区政府正式印发,并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四、主要内容
文件根据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要求,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及相关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编制有关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解读部门: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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