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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1004264003A/2021-05965 成文日期: 2021-12-17
发布机构: 福山区住建局 组配分类: 政策简明问答

【简明问答】《烟台市福山区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1-12-17      来源: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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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福山区出台《暂行办法》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近年来,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践中,针对欠薪与欠款相互交织、劳动权益与民事纠纷纠缠不清等问题,2017年我区探索建立了农民工工资预储金账户制度,实行工人工资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多年实践证明,这一举措对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国办下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从制度层面确立了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地位。2019年,市人社局等16部门联合发文《烟台市农民下丁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办法》以信息化手段对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去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将专用账户制度上升为法定制度,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出台《烟台市福山区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有钱发”和专款专用,推动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二)问: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防范治理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拖欠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问:什么是“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户”“专”在哪儿?能发挥什么作用?

答:农民工工资专户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从我区公布的商业银行名录中自主选择商业银行设立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拨付周期和比例,按时足额向总包单位专用账户拨付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即人工费用)。专用账户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用于支付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中剥离出来单独规范管理,能够确保人工费用拨付到位,防止与材料费、管理费等资金混同或被挤占,同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互相交织。

(四)问:专用账户管理中有哪些核心环节?对这些环节有什么明确要求?

答:专用账户管理中,有4个核心环节,分别是:账户设立、撤销、人工费用拨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要求建设单位按时拨付人工费用,未及时拨付时要加强预警处置,账户资金不足时要及时追加。否则,由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约谈主要负责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通过监管平台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 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从制度上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资金来源。明确实行总包代发工资制度的,要求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资支付委托协议。将实名制管理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基础信息,细化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编制、审核、报送工资发放材料的流程,确保工资精准支付到人。

解读部门:福山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0535-635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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