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大数据局

日期:2021-12-10 19:22:17 来源:烟台市福山区大数据局

 

联系方式电话0535-6356703传真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做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工作。落实国家、省和市大数据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大数据标准规范。牵头实施大数据战略,负责调研了解全区大数据需求,拟订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数字烟台”“智慧城市”建设。

(二)负责统筹云网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全区云网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职责。牵头推进政务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职责,负责全区电子政务云平台的协调和管理。指导其他领域云网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三)负责统筹管理全区数据资源,建立完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指导规范数据资源交易。组织编制全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推动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完善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促进政务、民生、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与共享开放。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数据支持工作。

(四)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相关工作开展评估考核,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全区政务服务平台和业务协同体系建设,承担区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配合区委办公室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数据服务政府决策的机制,推动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大数据有关工作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

(六)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培训以及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七)承担数字福山建设专项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6356703
科室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大数据相关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科室名称综合科办公电话0535-6356706

科室职能

负责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提出大数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及方向,编制区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大数据有关工作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负责推动“数字烟台”“智慧城市”等重点任务落实。负责组织拟订“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理论、技术和运营模式,组织协调相关领域智慧应用建设。研究提出全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承担相关规划组织实施和评估考核工作,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协调、管理,负责全区电子政务云平台的协调和管理,配合做好全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推进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和业务协同平台建设。承担全区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区级电子政务项目归口管理和政务信息系统备案管理。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负责组织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完善全区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管理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促进政务、民生、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与共享开放。建立完善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机制,规范管理大数据交易工作。统筹全区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支撑体系,指导监督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数据支持工作。


下属单位单位名称烟台市福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535-6356706
单位职能(一)承担全区大数据发展规划方面的调研分析和决策咨询等工作。

(二)承担全区政务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三)承担全区大数据资源的开发、分析、运用等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全区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五)承担大数据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培训等工作。

(六)完成区大数据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烟台市福山区大数据局的政务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福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本《指南》中包含了福山区大数据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tfush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领导信息

主要包括:单位领导姓名、任职、分管工作等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3.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规划计划、工作总结

主要包括:工作计划、总结等。

5.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

6.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有关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单位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福山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tfushan.gov.cn/)。

同时,在区档案馆(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电话0535-6356239;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1:30,2:00-5:00)、区图书馆(地址:文博苑三楼;联系方式:0535-6356031;查阅服务时间:周二至周五9:00—17:30)、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联系方式:0535-3029606;服务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夏季14:00~17:30冬季13:3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本单位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福山区大数据局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1、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2、邮政编码:265500

3、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冬季;

8:30-12:00  14:00-18:00夏季(节假日除外)

4、联系电话:0535-6356703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单位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85号,烟台市福山区大数据局办公室,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55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烟台市福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网址:http://www.ytfushan.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5mZDfQbZLlWN9k3MYQWqK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福山区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单位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单位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本单位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2.办理期限:本单位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经本单位信息公开分管负责人同意后,将在继续延长的2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本单位征求第三方和其他单位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如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单位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将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本单位将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后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单位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单位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福山区大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福山区大数据局办公室。

1、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2、邮政编码:265500

3、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冬季;

8:30-12:00  14:00-18:00夏季(工作日)

4、联系电话:0535-6356703

电子信箱:fswdsjj@yt.shandong.cn (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五、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170

传真:0535-6356375

电子邮箱:fsqzfb@yt.shandong.com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城里街139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646

传真:0535-6356743

电子邮箱:fssf6356743@163.com

(2)行政诉讼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223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4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19164

传真:0535-6319151

电子邮箱:wangsong0073@yt.shandong.cn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烟台市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福山区大数据局

2021年12月10日

0535-635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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