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学技术局

日期:2021-12-01 16:56:38 来源:福山区科技局

科技局机构概况

联系方式电    话0535-6356256传    真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做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工作。(二)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和科研机构布局。(三)负责制定区科技发展和基础研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和实施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科技基地计划。参与编制和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五)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统筹软科学研究。(六)编制全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变革性与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七)组织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社会发展和海洋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八)组织参加国家、省、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九)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等建设。(十)负责全区有关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训工作。(十一)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十三)负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承担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四)负责拟订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6356256
科室职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科室名称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 办公电话0535-6356257
科室职能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指导科技信息库和科技信息网络建设。牵头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区科技计划布局。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区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区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管理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并负责对其评价和管理,实施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执行。统筹科技金融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区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战略性重大工程实施意见,提出全区科技创新重大战略布局建议。拟订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绩效评估和验收。负责我区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拟订区级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提出区重点实验室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做好科技开发机构进口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用品免税资格审核服务工作。负责自然科学基金组织申报等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国(境)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境)内外科技合作计划,参与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承担推进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相关工作。建设国内外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承担区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的相关具体工作。承办政府双边和多边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工作。负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科技计划。承担工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科室名称政策法规与成果转化科办公电话0535-6356257
科室职能承担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配合做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工作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科研机构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科技进步考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承担局机关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软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重大科技工作调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管理科技奖励、承担区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管理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引进国(境)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相关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提出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和科技团组出国事项审批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拟订我区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区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和“外专双百”项目。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区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计划审核报批。负责“齐鲁友谊奖”的组织推荐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和区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入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承担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工作,协同推进示范区一体化建设发展。牵头做好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提出区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农村与农业领域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农业良种产业化开发等农业重大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以及农村与农业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与示范,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农村与农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基地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社会发展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区域内国家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科技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海洋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海洋领域科技计划、海洋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海洋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与示范。承担海洋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基地建设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
下属单位单位名称烟台市福山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办公电话0535-6356256
单位职能科技信息采集、加工与分析;科技信息资料及网络平台管理; 科技信息咨询及中介服务;科技信息业务培训等。
福山区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烟台市福山区科技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了《福山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ytfush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局领导 

主要包括:局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政策解读等情况。  

4.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行业规划、计划总结等情况。   

5.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  

6.行政权力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其他审批事项等情况。 

7.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等情况。 

8.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重要会议、领导活动、政务信息、业务信息等情况。   

(二)公开形式 

1.福山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tfushan.gov.cn/)。

2.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区档案馆(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电话0535-6356239;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1:30,2:00-5:00)、区图书馆(地址:文博苑三楼;联系方式:0535-6356031;查阅服务时间:周二至周五9:00—17:30)、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联系方式:0535-3029606;服务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夏季14:00~17:30冬季13:3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本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福山区科技局办公室现场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85号1楼148室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256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85号科技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55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福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本机关暂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福山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本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福山区科技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256

电子信箱:ytfskj@yt.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170

传真:0535-6356375

电子邮箱:fsqzfb@yt.shandong.com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城里街139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646

传真:0535-6356743

电子邮箱:fssf6356743@163.com

(2)行政诉讼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223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4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19164

传真:0535-6319151

电子邮箱:wangsong0073@yt.shandong.cn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福山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烟台市福山区科技局

2020年6月11日 


0535-6356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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