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安排要求,由区水利局牵头,联合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对我区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联合抽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对象
对我区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监督抽查
二、检查内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情况
三、检查人员及其他事项
1.水利局、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检查人员要求2名以上执法监管人员,由牵头单位检查人员任组长,从省平台上随机或人工匹配检查人员,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2.全面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记录检查信息,检查最后结果分为以下8中情形填写: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地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在备注栏目中录入相关信息。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检查结束后各单位及时将信息录入省工作平台,并将检查记录(pdf版)报区水利局规建科。
3.检查结果后处理,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应立即立案查处,并将处罚信息通过“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工作平台等导入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人:宋洪杰 林涛 联系电话:6356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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