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21-11-25 16:05:39 来源:福山区文化旅游局

联系方式电    话0535-6356155传    真
办公地址福山区河滨南路王懿荣大街交汇处福山文博苑内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文化、文物保护、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文物保护、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监管。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文物保护、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和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公共服务。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社会艺术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业。
      (七)管理全区新闻出版业。
      (八)管理全区广播电影电视业。
      (九)管理全区文物工作。
      (十)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一)指导全区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制订并组织实施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十二)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三)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6356155
科室职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信访、值班、档案、政务公开、建议提案、改革办理、宣传、新闻发布、舆情管理、政务信息等工作;统筹协调行业全区性重点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公共服务科 办公电话0535-6356845
科室职能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公共文化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指导文化场馆和专业文艺院团发展;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和创新建设工作;检查指导全区文物工作。
科室名称产业发展科
办公电话0535-6356875
科室职能文旅产业发展、文旅旅游市场推广、文旅节庆活动、旅游开发。
科室名称市场管理科 办公电话0535-6356843
科室职能行业市场管理、安全生产、出版版权管理、印刷发行管理、广播影视传媒管理等
下属单位单位名称狮子山旅游景区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6356841
单位职能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涉及旅游景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景区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联系、招商引资及新的旅游项目开发工作。负责景区基础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景区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安全生产、护林防火、游人安全及旅游经营活动监管等工作。
单位名称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纪念馆(烟台市福山区文物管理所)

 
办公电话0535-6356037
单位职能 文物征集、鉴定、登编、保管;文物展览;文物复制与修复;文物及相关研究:历代文物研究、收藏、保护;文物宣传。
单位名称烟台市福山区文化馆 办公电话0535-6356032
单位职能 文化宣传、文艺活动、文艺培训、文艺创作、村级文化室业务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单位名称烟台市福山区图书馆(烟台市福山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心) 办公电话0535-6356031
单位职能图书、文献、报刊、金石拓片、音像资料采编与储藏;图书资料借阅;图书馆学研究;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


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烟台市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了《烟台市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山区政府网站www.ytfush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法规文件。主要包括:由本区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工作动态;为民服务实事进展情况等。

5.其他。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福山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tfushan.gov.cn/)。

2.“烟台市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本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本机关在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现场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福山区王懿荣大街与河滨南路交汇处文化和旅游局二楼办公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35-6356155

2.信函申请。申请人需书面填写《烟台市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来信请寄: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与河滨南路交汇处文化和旅游局二楼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55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福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ytfushan.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5mZDfQbZLlWN9k3MYQWqK)上填写并提交电子版《烟台市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烟台市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3.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与河滨南路交汇处文博苑内

邮政编码:265500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35-6356155

电子信箱:fsq6356155@yt.shandong.cn(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确保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准确受理,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渠道: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福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170    传真:0535-6356375    电子邮箱:fsqzfb@yt.shandong.com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1)行政复议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城里街139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646    传真:0535-6356743    电子邮箱:fssf6356743@163.com    (2)行政诉讼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223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40 (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19164    传真:0535-6319151    电子邮箱:wangsong0073@yt.shandong.cn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烟台市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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