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21-11-25 16:29:02 来源: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方式电    话0535-5131800传    真0535-5131810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1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主要职能因涉及本信息的文件为涉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该信息不予公开。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5131800
科室职能因涉及本信息的文件为涉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该信息不予公开。
科室名称双拥优抚科办公电话0535-5131807
科室职能因涉及本信息的文件为涉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该信息不予公开。
科室名称移交安置科办公电话0535-5131808
科室职能因涉及本信息的文件为涉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该信息不予公开。
科室名称权益维护科办公电话0535-5131810
科室职能因涉及本信息的文件为涉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该信息不予公开。
下属单位单位名称烟台市福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535-5131800
单位职能承担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和信息管理、荣誉激励、党建工作、就业创业指导、权益咨询、走访慰问、帮扶援助等事务性工作。
单位名称烟台市福山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办公电话0535-6363515
单位职能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单位名称烟台市福山区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535-5131807
单位职能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


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通知公告

主要包括:在工作中需公开发布的相关通知及公告;

4、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工作动态信息;

5、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福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tfushan.gov.cn)

2、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示栏及“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

3、其他:报纸、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区档案馆(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电话0535-6356239;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1:30,2:00-5:00)、区图书馆(地址:文博苑三楼;联系方式:0535-6356031;查阅服务时间:周二至周五9:00—17:30)、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联系方式:0535-3029606;服务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夏季14:00~17:30冬季13:3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952号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5131800。

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952号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55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烟台市福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www.yantai.gov.cn/jact/front/front_main.action?sysid=33)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福山区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4、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

烟台市福山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烟台市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952号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1:5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1:5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5131800

电子信箱:tyjrswj@163.com(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170

传真:0535-6356375

电子邮箱:fsqzfb@yt.shandong.com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城里街139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646

传真:0535-6356743

电子邮箱:fssf6356743@163.com

(2)行政诉讼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223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4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19164

传真:0535-6319151

电子邮箱:wangsong0073@yt.shandong.cn


附件:1.烟台市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福山区政府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0535-513180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