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期:2021-11-25 16:23:04 来源:福山区发改局

联系方式电    话0535-6356251传    真0535-6356249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崇文街1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四)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责任。
     (五)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六)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易规则、服务流程和标准、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八)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总体规划。
     (九)组织研究全区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
     (十)负责全区价格评估工作,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涉纪检监察、涉案、涉税财务价格认定及价格认定结论复核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一)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二)管理全区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商品储备,负责区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
     (十三)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6356251
科室职能具体负责全局日常管理和考核、党务、财务、档案、资产管理、人事劳资、工会、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安全生产、扶贫、联村联户心连心、农本调查等工作。
科室名称新旧动能转换科办公电话0535-6356248
科室职能具体负责新旧动能转换、蓝色经济区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调度、长期规划和全局综合性材料编撰等工作,承担营商环境、产业招商、考核调度工作。
科室名称能源交通科办公电话0535-6356252
科室职能具体负责基础设施、能源管理及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新能源产业招商调度推进工作。
科室名称投资科办公电话0535-6356249
科室职能具体负责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固定资产投资、对外开放、资源环境、农业、工业等方面的工作,承担新材料产业招商调度推进工作。
科室名称价格科办公电话0535-6311608
科室职能具体负责价格及信用管理、成本监审工作
科室名称重点项目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6356490
科室职能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的管理调度、筛选储备和年度目标考核,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及局招商引资项目调度推进工作。
下属单位单位名称烟台市福山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办公电话0535-6356295
单位职能(一)贯彻执行服务业发展工作政策法规。
(二)承担全区服务业发展研究工作,汇总总体运行情况,分析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提出有关政策措施、战略规划、工作计划的意见建议。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物流企业和项目调度推进工作。
(三)承担全区服务业促进工作,向上争取服务业发展政策,开展服务业项目招商引资,引导传统服务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培育服务业重点企业快速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筹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大型活动。
(四)承担全区服务业发展相关资金工作,组织申报上级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提出区级服务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评价全区服务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
(五)承担全区服务业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具体工作,指导镇街服务业发展工作。
(六)承担全区服务业协调工作,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服务业重大项目申报、服务业项目立项、投资计划审批提供服务,组织协调并参与服务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七)完成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名称烟台市福山区价格认证中心办公电话0535-6311607
单位职能(一)负责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
(二)负责对涉嫌违纪案件、涉嫌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国家赔偿、补偿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涉及的作为定案依据或者关键证据的进行价格认定。
(三)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及时化解价格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完成区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名称烟台市福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办公电话0535-6352139
单位职能(一)贯彻执行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政策法规,研究提出相关发展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区政策性粮油和救灾应急物资的收购、储存、调拨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承担全区储备粮年度轮换以及救灾应急物资轮换工作。
(四)完成区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了《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ytfush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局领导

主要包括:局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等情况。

4.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行业规划、计划总结等情况。

5.统计分析

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等情况。

6.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

7.行政权力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其他审批事项等情况。

8.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

9.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政务信息、重大项目、业务信息等情况。

10. 公告公示

主要包括:业务公告等情况。

11. 公共资源

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建设。

(二)公开形式

1.福山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tfushan.gov.cn/)。

2.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区档案馆(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电话0535-6356239;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1:30,2:00-5:00)、区图书馆(地址:文博苑三楼;联系方式:0535-6356031;查阅服务时间:周二至周五9:00—17:30)、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联系方式:0535-3029606;服务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夏季14:00~17:30冬季13:3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本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现场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福山区崇文街19号二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251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烟台市福山区崇文街19号,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55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区政府网站上填写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

网址:http://www.ytfushan.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5mZDfQbZLlWN9k3MYQWqK

(二)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区发改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区发改局信息公开承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区发改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区发改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崇文街19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251

传       真:0535-6356249

电子信箱:fsqfgjbgs@163.com(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确保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准确受理,请直接通过福山区政府公开首页下方“依申请公开”http://www.ytfushan.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5mZDfQbZLlWN9k3MYQWqK提交)。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170

传真:0535-6356375

电子邮箱:fsqzfb@yt.shandong.com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城里街139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646

传真:0535-6356743

电子邮箱:fssf6356743@163.com

(2)行政诉讼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223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4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19164

传真:0535-6319151

电子邮箱:wangsong0073@yt.shandong.cn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烟台市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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