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日期:2021-11-25 16:18:52 来源:福山区工信局


联系方式电    话0535-6356268传    真0535-6356268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9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协调解决全区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区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编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意见。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负责研究提出全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参与拟订全区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
(六)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全区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全区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全区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区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协调推进全区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八)研究提出全区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全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全区企业信息化建设。做好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信息动员方面工作。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十)按权限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全区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全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无线电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区无线电管理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承担全区弱电相关职能。
(十四)推进汽车产业发展,制定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汽车产业资源整合、科学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和推进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组织全区重点整车及零部件企业本地化配套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办公室(挂党建办公室牌子)办公电话0535-6356268
科室职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安全保卫、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和局机关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有关企业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综合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起草情况报告和综合
性文稿。汇总编制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负责对外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制宣传和局机关、直属单位“普法” 教育。牵头负责行业主管破产倒闭企业相关工作。 
科室名称经济运行科办公电话0535-6356273
科室职能参与制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调研。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市场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政策、省市区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措施。负责食品、医药、葡萄酒、家电、轻工、纺织、盐业等行业管理工作,
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研究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负责食盐专营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全区弱电相关职责。
负责拟订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
制定并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全区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负责统筹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研究提出全区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做好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信息动员方面工作。
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
造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制定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汽车产业资源整合、科学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和推进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参与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按规定审核上报汽车准入管理事项。组织全区重点整车及零部件企业本地化配套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汽车项目引进和汽车工业园区、特色基地建设。推进非道路机动车辆、轨道交通车辆等相关产业发展。 
科室名称规划与技术改造科办公电话0535-6356267
科室职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促进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组织推动工业旅游和工业文化发展,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和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制订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拟定全区重点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配合编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
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品牌战略。参与拟订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行业质量工作。负责钢铁、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原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
负责拟订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
进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创新项目建设。培植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推进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特色产业基地。负责化工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推进化工园区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负责装备制造业和海洋工程装备、船舶、核电装备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航空航天、高端医疗、工业机器人、高档机床等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智能制造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依托国家和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组织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推广,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和国产化。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
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军品指令性计划的实施。编制国防科技工
科室名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科办公电话0535-6356269
科室职能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建设。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指导企业改革发展,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管理现代化。指导中小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推进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和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
下属单位单位名称烟台市福山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535-6356268
单位职能(一)承担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和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培育工作,争取国家、省、市、区级资金扶持,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等辅助性工作;
(二)负责落实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
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创业辅导孵化中心建设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完善工作;
(三)承担研究产业政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对外合作与交流等辅助性工作;组织开展服务对接活动,发布人才、资金、技术、产品等供求信息,辅导小微企业创业,促进企业间的合作交流;
(四)负责中小企业投诉、举报事项受理和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负责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法规宣传,中小企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提供等;
(五)负责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承担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促进产业向高端化、信息化、功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等辅助性工作;
(六)负责推广全区信息技术,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提出全区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促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全区产业资源整合、科学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和推进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畅通产业链;
(七)完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福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了《福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ytfush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局领导 

主要包括:局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政策解读等情况。 

4. 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行业规划、计划总结等情况。   

5. 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  

6. 行政权力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其他审批事项等情况。 

7.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等情况。 

8.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应急预案、预警及应对情况等情况。 

9. 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重要会议、领导活动、政务信息、业务信息等情况。   

10.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福山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tfushan.gov.cn/)。

2.“福山工信”微信公众号。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区档案馆(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电话0535-6356239;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1:30,2:00-5:00)、区图书馆(地址:文博苑三楼;联系方式:0535-6356031;查阅服务时间:周二至周五9:00—17:30)、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联系方式:0535-3029606;服务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夏季14:00~17:30冬季13:3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本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福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现场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98号三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268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福山区县府街198号,福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55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区政府网站上填写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

网址:http://www.ytfushan.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5mZDfQbZLlWN9k3MYQWqK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福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本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烟台市福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98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268

传  真:0535-6356268

电子信箱:fsqjxjbgs@yt.shandong.cn(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确保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准确受理,请直接通过福山区政府公开首页下方“依申请公开”/jact/front/front_main?sysid=33提交)。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170

传真:0535-6356375

电子邮箱:fsqzfb@yt.shandong.com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城里街139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646

传真:0535-6356743

电子邮箱:fssf6356743@163.com

(2)行政诉讼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223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4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19164

传真:0535-6319151

电子邮箱:wangsong0073@yt.shandong.cn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福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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