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投资促进中心

日期:2021-11-25 16:03:56 来源:福山区投资促进中心

 

联系方式电    话0535-6328803传    真0535-6328803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投资促进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全区投资促进工作。

 

 

(二)承担全区投资促进研究工作。研究分析国内外投资促进政策和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起草全区投资促进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三)承担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信息工作。收集、筛选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建立、管理招商项目库,参与全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提出教育培训计划建议,指导区内各招商主体加强队伍建设,建设、维护招商引资网络。

 

(四)承担全区投资环境营销工作。策划、包装、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出全区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五)承担全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和高端人才、有偿无偿资金引进工作。收集跟踪项目信息,组织实施项目洽谈,促进项目落地,承担在谈、在建项目的双招双引考核工作和推进协调服务工作,受投资者委托协助开展市场调查、政策咨询、场地选择等工作。

 

(六)承担全区投资促进协调工作。建立投资促进调处机制,指导、协助区内各招商主体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规划、审批、确认、落户等工作,协调解决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规范全区投资促进秩序。

 

(七)承担全区投资促进战略合作工作。组织开展与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规模企业集团、境内外知名机构、高校、驻鲁(驻烟)总部、商会、协会等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综合部(挂党建办公室牌子)办公电话0535-6328803
科室职能协调中心日常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牵头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承担中心党建、文电、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会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督查督办和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中心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出国人员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工作等。
科室名称项目推进部办公电话0535-6328871
科室职能1.承担全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和高端人才、有偿无偿资金引进工作。收集跟踪项目信息,组织实施项目洽谈,促进项目落地,承担在谈、在建项目的双招双引考核工作和推进协调服务工作,受投资者委托协助开展市场调查、政策咨询、场地选择等工作。

 

 

2.承担全区投资促进协调工作。建立投资促进调处机制,指导、协助区内各招商主体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规划、审批、确认、落户等工作,协调解决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规范全区投资促进秩序。

科室名称招商一部办公电话0535-6328801
科室职能1.承担全区投资促进研究工作。研究分析国内外投资促进政策和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起草全区投资促进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2.承担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信息工作。收集、筛选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建立、管理招商项目库,参与全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提出教育培训计划建议,指导区内各招商主体加强队伍建设,建设、维护招商引资网络。

科室名称招商二部(挂日韩部牌子)办公电话0535-6328800
科室职能1.承担全区投资环境营销工作。策划、包装、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出全区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2.承担全区投资促进战略合作工作。组织开展与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规模企业集团、境内外知名机构、高校、驻鲁(驻烟)总部、商会、协会等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

 

3.承担日韩招商的联络职能,负责收集、筛选、跟踪日韩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组织实施日韩项目的洽谈工作,促进项目落地,受投资者委托协助开展市场调查、政策咨询、场地选择等工作。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福山区投资促进中心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烟台市福山区投资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单位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tfush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1.部门领导

主要包括:本单位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单位领导及分工情况;本单位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单位名义发布的通知、公告、公示等文件。

4.发展规划

主要包括:本单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5.财务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等。

6.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等。

7.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重要会议、领导活动、政务信息、业务信息等情况。 

8.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 本单位主要通过福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www.ytfushan.gov.cn

2.“投资福山”微信公众号。

3.其他: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和制作印刷品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同时,在区档案馆(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电话0535-6356239;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1:30,2:00-5:00)、区图书馆(地址:文博苑三楼;联系方式:0535-6356031;查阅服务时间:周二至周五9:00—17:30)、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联系方式:0535-3029606;服务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夏季14:00~17:30冬季13:3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本单位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单位在烟台市福山区投资促进中心综合部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6楼607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夏季14:00-17:30,冬季14:00-17:00(夏季指5月1日至10月31日,冬季指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联系电话:0535-6328803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单位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烟台市福山区投资促进中心综合部(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55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烟台市福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网址:http://www.ytfushan.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5mZDfQbZLlWN9k3MYQWqK)。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单位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单位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单位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单位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单位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单位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单位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烟台市福山区投资促进中心综合部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福山区投资促进中心。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夏季14:00-17:30,冬季14:00-17:00(夏季指5月1日至10月31日,冬季指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办公室电话:0535-6328803

传真号码: 0535-6328803

电子邮箱: ytfstzcjzx@yt.shandong.cn

五、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170

传真:0535-6356375

电子邮箱:fsqzfb@yt.shandong.com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城里街139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646

传真:0535-6356743

电子邮箱:fssf6356743@163.com

(2)行政诉讼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223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4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19164

传真:0535-6319151

电子邮箱:wangsong0073@yt.shandong.cn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1:烟台市福山区投资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福山区投资促进中心

2021年11月25日

0535-632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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