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

日期:2021-11-25 16:07:10 来源:福山区司法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5-6356743传真0535-6356743
办公地址福山区城里街139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主要职能(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和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配合市局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审查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责任。负责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工作。
(四)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对地方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见。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对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六)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四)关于集中行政复议权有关职责分工。区司法局负责受理、审议区级行政复议案件。区级其他部门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审查并提出初步意见,依法提交作出原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及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6356743
科室职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安全保卫、应急、值班、公务用车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牵头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扶贫等专项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科室名称政工科(加挂党建办公室牌子)办公电话0535-6356743
科室职能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和人事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评先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本行业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
科室名称行政复议应诉科
(对外使用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名称)
办公电话0535-6356646
科室职能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承担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工作。负责区级和本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对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裁决的有关工作。办理区政府交办的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区司法局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指导全区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
科室名称备案审查与行政执法监督科
(对外使用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名称)
办公电话0535-6365191
科室职能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或者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的规范性文件稿的有关法制审查工作。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书面审查申请。承办本部门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定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全区法治督察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负责行政执法相关人员资格审定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区直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处理。会同区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对集中执法权审核工作。负责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区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科室名称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办公电话0535-6356749
科室职能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编写和审定全区统一使用的普法教材。承担区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科室名称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办公电话0535-6363372
科室职能负责牵头全区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负责全区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
科室名称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办公电话0535-6356742
科室职能负责制定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区级人民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6356748
科室职能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协会。承担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的组织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社区矫正工作科办公电话0535-6356745
科室职能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全区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指挥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下属单位单位名称福山公证处办公电话0535-3029602
0535-3029506
单位职能(一)承担法律行为证明。
(二)承担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
(三)承担法律意义的事实证明。
(四)承担遗嘱或其他文件保管。
(五)承担其他公证事务办理。
(六)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福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办公电话0535-6356148
单位职能(一)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二)承担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核实工作。
(三)承担区级公检法机关转交的法律援助申请案件和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工作,承办在全区影响较大和一些特殊的法律援助案件。
(四)承担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的指派评价工作。
(五)承担“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上级批转问题答复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咨询、帮助,普及法律知识。
(六)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福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tfush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本机关领导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政府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等。

4.年度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工作报告等。

5.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等。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福山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tfushan.gov.cn/)。

2.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区档案馆(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电话0535-6356239;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1:30,2:00-5:00)、区图书馆(地址:文博苑三楼;联系方式:0535-6356031;查阅服务时间:周二至周五9:00—17:30)、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联系方式:0535-3029606;服务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夏季14:00~17:30冬季13:3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本机关在城里街139号四楼司法局办公室,现场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福山区城里街139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743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福山区城里街139号,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55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福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福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福山区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福山区城里街139号,福山区司法局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743传真:0535-6356743

电子信箱:ytfsqsfj@yt.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170

传真:0535-6356375

电子邮箱:fsqzfb@yt.shandong.com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城里街139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646

传真:0535-6356743

电子邮箱:fssf6356743@163.com

(2)行政诉讼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223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4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19164

传真:0535-6319151

电子邮箱:wangsong0073@yt.shandong.cn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烟台市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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