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日期: 2021-11-22 10:07 来源: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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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选址选线:荣乌高速山东段是山东省“九纵五横一环七射多连”高速公路网中“横一”和“一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工程是对其中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 S11 烟海高速与项目交叉的烟台枢纽互通立交,终点位于 S17 蓬栖高速与项目交叉的蓬莱枢纽互通立交。途径烟台市莱山区、芝罘区、经济开发区、福山区、蓬莱区。

建设内容:项目路线全长 59.320 公里,路基土石方 5145.6 千立方米;排水659 百立方米,防护 60.9 百立方米;路面 1557.4 千平方米;大桥 2126 米/7 座(新建 4 座,加宽 3 座);中桥 711 米/12 座(新建 3 座,加宽 9 座);小桥 283 米/15座(加宽 11 座,拆除新建 4 座);涵洞 75 道(加宽 61 道,拆除新建 14 道);互通式立体交叉 10 处(枢纽立交 4 处(拆除新建 2 处,原位改扩建 2 处),一般立交 6 处(拆除新建 1 处,原位改扩建 5 处));分离立交 25 座(利用 1 座,新建5 座,加宽 3 座,拆除新建 16 座);天桥 24 处(拆除新建)、通道 39 道(加宽22 道,拆除新建 9 道,新建 8 道);服务区 2 处(利用 1 处,新增 1 处);监控通信分中心、路管中心、养护工区各 1 处(均为利用);总用地面积 714.7085 公顷,其中新增用地 215.6601 公顷。

现有工程情况:项目现有老路起自烟台枢纽立交,向西北方向经莱山区、芝罘区、福山区、经济开发区,止于烟台市蓬莱区蓬栖高速,全长约 59.465 公里。烟台枢纽立交至八角枢纽立交段设计速度 100km/h,路基宽度 26.0 米;八角枢纽立交至蓬莱枢纽互通立交段设计速度 120km/h,路基宽度 28.0 米。桥梁设计汽车荷载为汽—超 20,挂车--120。路线全长 59.465 公里,设大桥 504 米/3 座,中桥 617 米/10 座,小桥 327 米/18 座,涵洞 82 道;互通立交 10 座(枢纽立交 4 座,一般互通 6 座),分离立交19 处,通道 38 道,天桥 24 座;服务区 1 处。全线设通信、收费、监控等交通工程设施,标志、标线、护栏、防眩等交通安全设施,以及收费、养护、运营等管理系统。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南

联系电话:15688891126

电子邮箱:jsjtqqb@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山东鲁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纸质版至建设单位。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烟台市福山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养护科  6295579   联系人:沙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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