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110042643292/2020-01171 成文日期: 2020-07-03
发布机构: 福山区人社局 组配分类: 就业创业

就业惠民政策(二)

日期:2020-07-03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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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经认定后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 65% 给予补。对就业困难人 2020  1  1  12  31 日期间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

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 1 年。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烟财社2019〕10 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 则的通知》(烟人社字〔2020〕28 号)

符合条件人群:就业困难人员

需提交资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认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业务科室电话:6999752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内容:

1 24 3 10 日复工的企2 10 3 10 期间新吸纳就业,每新吸 1 (签 1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按每 10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烟台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烟 人社字〔2020〕28 号)

符合条件人群:各类企业 需提交资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3、就业登记日至 2020  7 月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单)。 

业务科室电话:6999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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