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政策内容: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人员、失业人员,给予每人不高于3000元的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政策依据:
《关于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通 知》( 烟人社字〔2020〕29号)
符合条件人群:2019年登记失业职工,不符合领取失业金,女性45周岁、男性 55周岁以上。
需提交资料:
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
业务科室电话:6999752
( 二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政策内容: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同时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1200元。受疫情影响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
正在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2020 年 2 月 4 日后到期的,
可阶段性延长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社〔2019〕10 号)
符合条件人群:就业困难人员 需提交资料:
1、《备案表》、《承诺书》、《补贴花名册》和《补贴审批表》(统一提供);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3、《开户银行许可证》的复印件;
4、补贴期限内单位全体职工已发放的“银行代单位发放工 资表”复印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业务科室电话:6999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