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培训生活费补贴
政策内容:
2019年1月1 日至 2020年 12月 31 日,对就业困难人员和 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按当地 最低生活保障线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0 天。每人每年只 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社
〔2019〕10 号)
符合条件人群:
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需提交资料:
1、培训机构提供申请表;
2、培训机构提供花名册。
业务科室电话:6999536
( 二 )、创业师资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
对参加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讲师 培训、创业咨询师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给予每人 1800 元创业师资培训补贴。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社
〔2019〕10 号)
符合条件人群:
参加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讲师培训、 创业咨询师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
需提交资料:
1、培训人员报名申请表;
2、培训人员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
3、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业务科室电话:6999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