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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1004264003A/2020-04368 成文日期: 2020-04-22
发布机构: 福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政策解读】福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规程

日期: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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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台背景及决策依据

为进一步明确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近日,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福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规程》。

出台目的

规范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

重要举措

《规程》共分总则、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附则四部分。《规程》要求,行政复议实行立审分离、调查与决定分离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规程》明确了以区政府、区政府部门、有关单位为被告的应诉案件办理流程、答辩时间、提出上诉等事项,详细对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每个环节的工作进行了规定,健全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保障机制,全面规范了全区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办理程序,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纠错功能,真正实现复议为民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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