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声明 |
| 网上申请行政复议是为了便于群众申请行政复议而采取的一种便民举措。为了便于我们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请在提交申请之前,认真复查填写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因申请人自己填写错误而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为了便于申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请认真阅读。 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请填写真实姓名,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字号或者名称; 2、联系方式为申请人的电话号码,可以是能够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小灵通。 3、详细住址为申请人现在居住或者所在的地址,以能够确保复议机关及时准确找到申请人为宜; 4、被申请人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或者是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机关名称,具体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 5、行政复议请求,即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所要达到的目的,具体包括请求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无效、以及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要求国家赔偿等,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自己的意愿提取一项或者多项,但不得产生冲突;申请人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要求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进行审查,具体范围参照《行政复议法》规定; 6、事实和理由,是指申请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要求首先说明事实然后陈述理由。该部分要求简明扼要,论述充分。 7、申请人在递交网上申请后,应将有关资料速寄到福山区政府法制办(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邮编:265500 联系电话:0535-6356172),法制办以收到相关资料日期作为立案登记日,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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